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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2025年内部选拔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7 05:24:00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天津市区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东丽区2025年内部选拔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部选拔岗位

内部选拔职位包括事业编制正科级领导干部、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内部选拔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内部选拔范围

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在东丽区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工勤除外)。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任职资格。管理岗位人员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的,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已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已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

4.年龄条件。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内部选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需填写《东丽区2025年内部选拔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并填写《东丽区2025年内部选拔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在报名期限内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321室)。因我区2025年内部选拔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考试与天津市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一致,两项考试只能报名参加一项。

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下发笔试准考证;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6:00。

资格审查贯穿内部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内部选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目形式为党的创新理论测试、案例分析、公文写作与对策性文章,满分100分。

领取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00起。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周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选拔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与内部选拔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区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2025年6月4日至6月6日,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的,下发面试准考证;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评价及心理素质测评

2025年6月13日至6月16日,对进入面试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分析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小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综合评价期间,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的时间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周六),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领取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00起。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一步测评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通过。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内部选拔人数未达到2:1(遵循四舍五入规则)的职位,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报考人员成绩(低于60分视为无效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4:2:4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评价、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照内部选拔职位人数与进入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考察由区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素质、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应进行延伸考察。

(七)酝酿、公示和任职

区委组织部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酝酿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结合有关单位职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提出拟任职人选建议。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适当方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任职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经区委组织部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报考人员应当服从考试有关安排。必要时,区委组织部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4835319

监督举报电话:12380-11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组织部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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