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房 住房套数这样认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9:50:00
本报讯(记者 贺娟芳)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是如何认定的?4月8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出详细解答。
目前我市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是“认贷不认房”,且只认2014年12月31日之后发放的所购房屋坐落所属区域与拟购房所在区(县、市)一致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具体认定情形如下,符合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存在一笔或多笔2014年12月31日前的公积金贷款记录;2014年12月31日后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本次购房所在区(县、市)之外的情形,均认定为首套住房。符合2014年12月31日后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本次购房所在区(县、市)以内的住房;2014年12月31日后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本次购房所在区(县、市)以内的同一套住房的情况,均认定为二套住房。符合2014年12月31日后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本次购房所在区(县、市)以内的不同住房情形的,不予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存在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相关文章

@高考生 大学如何报志愿?院士分享择校经验
高考结束选择哪个大学成了热点话题考生该如何择校报志愿?听听薛其坤院士的经历↓↓↓01高考择校必看大学生活如何成就院士的学霸人生?薛其坤院士生长在沂蒙山区学生时期成绩优异“我数理化平均都在九十三四分以上物理是九十九分,差一分满分”高考后他选择进入山东大学学习在大学浓厚的文史哲氛围熏陶下薛其坤院士读了很
2025-06-14 11:02:00

南通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 每户贷款额度提高至140万元
6月3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5〕1号)》,旨在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新通知不一致的,按新通知执行。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支持以旧
2025-06-05 10:15:00

从基地选址到后期维护,我省规范租赁住房建设,等你来提意见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通过11个章节对租赁住房从基地选址到后期维护进行全链条规范,为规范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改善居住品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租赁住房将划分为住宅型与宿舍型两类。住宅型租赁住房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
2025-05-29 08:31:00